公诉机关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X,女,1994年8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灌南县,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灌南县。现住江苏省灌南县。因本案于2016年3月2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 查看详情 >>
2016年1月28日9时许,被害人刘某至本县新安镇聚龙商贸城菜场被告人孙某某家经营的门市内,因琐事与孙发生争执,后孙持刀将刘某左胸口捅伤,经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孙某某... 查看详情 >>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理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殷某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一案,于2014年12月17日作出(2014)南刑初字第33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殷某犯... 查看详情 >>
原告周X与被告东海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X法定代理人周XX及委托... 查看详情 >>
上诉人灌南县XX公司(以下简称XXX)、江苏XX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因与被上诉人郑XX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2018)苏0724民初561号民事判决... 查看详情 >>